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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杰代理9、35类“海景台”商标注册成功
发布时间:2017-12-28商标名称:海景台
商标注册人:北京海景台科技有限公司
商标申请日:2014年10月22日
商标申请号:15547555
商标初审公告日:2015年10月06日
商标注册公告日:2016年01月07日
商标专用权期限:201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06日
商标代理机构:北京纳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海景台”商标9类注册小项:计算机; 停车计时器; 电子公告牌; 太阳能电池; 蜂鸣器; 避雷针; 视频显示屏; 电源材料(电线、电缆); 精密测量仪器; 电子监控装置。
“海景台”商标35类注册小项:户外广告; 在通讯媒体上出租广告时间; 商业信息代理; 进出口代理; 人员招收; 商业企业迁移; 开发票; 会计; 寻找赞助; 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
商标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商标注册都是一次性收费,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使用过程中切记保存好商标使用证据,以防被人提出撤三申请。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anlijieshao/shangbiaoanli/20171228/1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