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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在线文档下载不正当竞争案宣判,百度获赔200万!

发布时间:2020-09-25

当我们看到对自己来说非常有用的文件,或是特别感兴趣的资料时,会将其收藏,有需要的甚至还可以进行下载。

为了方便网友操作,也为了吸引大家点击自己的网站,很多平台都提供下载服务,以此提升流量。当然,有价值的资料内容可就不能让用户免费下载了,要么每天签到领取平台送出的下载券,要么就花钱买券或是开通会员。

比如百度文库、豆丁文库、中国知网、道客巴巴、数字图书馆等等,都是网友常用的在线分享文档的平台。

时代专栏、教育考试、专业资料、PPT专区、经管营销、生活休闲、免费专区,随手一搜便应有尽有。这无疑帮助网友们解决了有大量文档的内容查找的问题,同时又可以很快下载到自己需要的资源。

但是呢,有些提供文档下载服务的平台,其上传的文件不一定经过原作者的授权许可。当然也有的平台为了抢资源,会利用某种技术把其他平台上原本必须付费下载的文档让用户免费下载。

前者涉嫌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后者则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惹毛一个原创者还可以私下商量达成和解,但惹毛另一家公司的话或许就没这么容易地蒙混过关了。

最近,北京海淀法院就审理了全国首例提供在线文库文档下载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全国首例提供在线文库文档下载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此案原告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由于被告苏州梦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西游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提供百度文库需用下载券下载的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故而被百度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百度公司诉称:

百度公司运营的百度文库系为网友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网友在线阅读、下载和分享文档、视频、音频的开放平台,为用户提供文档上传、下载、收藏、浏览等服务,同时还为付费会员提供专享会员权益及特色服务。

百度公司发现,梦西游公司通过天猫网中的店铺“梦西游网络科技”,利用其提供的插件向用户提供百度文库需用下载券下载的文档(以下简称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并据此牟利。

上述行为直接导致百度文库用户数量的减少和浏览量的降低,妨碍、破坏了百度公司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的正常运行,给百度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梦西游公司辩称:

1.百度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通过梦西游公司的服务下载到了百度文库的文档,至多只是下载了与百度文库文档内容相同的文档,鉴于该文档是从网络中下载,故该下载并未侵犯百度公司的任何权益。

2.百度公司并不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亦不存在竞争关系,梦西游公司提供了可以合法下载到与百度文库文档内容相同文档的可能性方法,足以说明被诉行为不具有不正当性。

3.百度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由于被诉行为导致其遭受用户减少、流量减少等损害。

综上,不同意百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百度文库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一,百度公司作为百度文库的开发者和运营者,通过正当、合法经营积累起百度文库文档和用户等经营资源,并据此获得经营收益、市场份额及竞争优势,上述合法权益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第二,从现有证据来看,已证明梦西游公司通过其提供的“文库下载神器”插件,提供了百度文库用券文档和付费文档的下载服务,梦西游公司虽对此不予认可,但其作为提供并实际掌握涉案插件的主体,应当有条件和能力对其所下载文档的来源、实现文档下载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说明,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但其对此未作出任何合理解释,亦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对梦西游公司的相关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第三,梦西游公司实施的被诉行为使用户无需上传和分享文档,直接影响了百度文库通过非VIP用户上传文档获取文档资源这一重要渠道;同时,还打破了百度公司对用户下载文档设置的相关限制,使服务购买者无需遵循百度文库产品在文档下载方面的运营规则,即可无差别地获得相关文档,破坏了百度文库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

而梦西游公司在明知其行为具有不当性的情形下,采用隐蔽手段持续使用百度公司的重要经营资源进行牟利。被诉行为直接造成了百度文库用户和文档资源的流失,进而影响到百度文库的用户流量,损害到百度文库基于流量可以获得的增值收益和竞争优势。同时,被诉行为还影响了用户购买百度文库VIP会员的积极性,从而直接造成百度公司会员收入的减少。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鉴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百度公司因本案被诉行为所受实际损失或梦西游公司非法获利的情况,法院综合考虑被诉行为的行为方式、交易记录显示的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以及梦西游公司的主观恶意等因素,并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最终判决梦西游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

此外,关于百度公司提出的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由于现无证据证明百度公司因被诉行为受到了不利影响,故法院对于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了解,此案的判决有力保护了在线文库产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了利用技术手段妨碍他人合法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的不当行为,亦是对网络灰产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次有力打击,有效维护了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

然而在一审宣判之后,被告梦西游公司不服此判决已提起上诉。

无语

行吧,反抗一下,万一二审法院有自己的想法呢?

话说在这些年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兴商业模式的更新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互联网环境下任何一种产业的诞生在带来利益加快发展速度的同时,自然也会伴随着相应的新生问题,如信息安全;互联网企业发展协调;技术创新、自由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界限等等。

其中,使用技术手段影响他人商业模式而引发的纠纷让人大为头疼。毕竟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现象突出,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即便侵权企业被判承担民事责任,同样或类似的侵权行为仍然继续发生,被侵权企业虽打赢官司获得了民事赔偿,却往往输了市场。

之所以总有这种不正当竞争现象,是因为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存在令公众不满意之处,所以公众需求便成为了其他互联网企业开发技术与之对抗的原因,而当这种对抗超出了提供该商业模式企业的容忍度时,就非常容易引发纠纷。如金山公司开发浏览器过滤广告功能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UC浏览器提供优酷网在线视频下载服务的诉讼等案例。

这种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的现象和案件不断出现,让互联网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成为互联网行业一大痼疾。

市场竞争是什么,是通过良性竞争、公平竞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是在提升自身竞争能力的同时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是尽自己所能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而不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去打击对手的企业,抢走原本属于同行的资源。

蜗牛纳认为当代企业应该把更多眼光和精力放到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上,同时多向优秀的企业学习借鉴,少做些投机取巧的事情,如此才能在良性竞争、公平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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