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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漏洞骗取政府专利奖励,射洪一干部与其同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12-08
经常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的客户、同行们都知道,我们天天发布知识产权相关的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去创新、去申请专利。这是因为有不少当地政府都相当重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对拥有发明专利授权、国外注册商标的企业,以及申请当地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都给予大力资助和奖励。
国家也是希望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有研发能力的企业能够加强对知识保护工作的重视,所以地方政府才会如此大力扶持并资助,在多项奖励下,让我国企业能够真正打造出我们中国的名品牌、拥有自身技术在手,从而无所畏惧地走向国外市场。
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却被一些有心人士给利用了,他们通过违法手段骗取政府专项奖励、受贿。
也许会有人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就这还能有漏洞钻?
怎么没有呢,就好比现在技术成熟的防作弊系统,也防不住别人利用BUG大开外挂;而再完善的法律条例,同样防不住别有居心的人找漏洞钻。
好在,卡BUG的人终究会被“封号”处理,我国法律不会放任这种人玩弄规则的。
近日,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郭某某、陈某某、吴某华、吴某东贪污案,郭某某受贿案。
这一案子极受当地不少政府部门的关注,于是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来自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市经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40余名干部,在第一审判庭通过网络电视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还原了郭某某等被告人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1年10月,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射洪县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按3000元/件的标准进行奖励。(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射洪市最新奖励)
射洪市:发明专利资助5000,实用新型专利资助3000
郭某某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先后在原射洪县科技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和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担任知识产权股股长,射洪实用新型专利奖励的初审、登记、提名、公示、上报工作均由郭某某负责,待奖励名单上报射洪县政府批准后,资金从财政列支。
他朋友吴某华(同案被告)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商机,用一番话让郭某某认同,并认为自己是找到了完成工作和赚取钱财的契合点。于是,从2012年开始,郭某某与吴某华每年向专利代理从业人员陈某某(同案被告)提供射洪本地居民个人身份信息和企业营业执照,在相关人员、企业没有发明创造行为的情况下,由陈某某编造发明内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郭某某再将这些专利证书用于申请政府奖励。2014年至2019年,郭某某先后多次利用这些虚假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骗取政府专项奖励资金100余万元,与吴某华、吴某东、陈某某等人私分。期间,郭某某还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5万余元。
就这样,通过这种弄虚作假、顺手牵羊的“暗箱操作”,郭某某将公家的“责任田”给经营成了个人的“自留地”,此后在8年多时间里的“深耕细作”过程中,以瞒天过海、中饱私囊的手段不停从中捞取油水。
但这些年来无人调查就当真从此高枕无忧吗?恐怕连郭某某自己都没想到,被制裁的这一天来得会这样快。
今年4月,射洪市纪委监委派驻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专项监督中发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发放的2017年度专利奖励资金中存在疑问。通过深挖细查,郭某某的“狐狸尾巴”终于露了出来。6月,射洪市纪委监委对郭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查清郭某某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7月,郭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庭审当天,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郭某某等四名被告人违法犯罪的盖子被全部揭开。面对确凿的证据,四名被告均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按照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8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陈某某、吴某华、吴某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别被判二至四年不等的缓刑,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这种骗取国家资助金的“企业”也不止一家,比如依靠假材料和行贿,虚假的河南省淅川县宏发造纸厂通过一系列“运作”后通过了层层审核,成功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750万元。
东窗事发后,淅川县检察院于2013年12月5日对涉案7人提起公诉,最后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史某某、王某山有期徒刑十五年、三年;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王某纪、吴某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党某某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李某某、何某分别因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被作出有罪判决。虽然被告人王某纪不服提出上诉,但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地方的有关部门认为“奖励资金是国家的钱”,因此秉承不拿白不拿的精神,集体决策形成指导意见,并主动配合、帮助违规企业变造资料骗取资金。
这些人下手就没半点顾虑吗?
说白了,他们胆子这么大还不是因为申报企业多,相关数据和信息量大且繁杂,企业基本信息又没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共享,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查困难。所以,市县一些部门由于地方保护、利益驱动、人手不够等因素,审核难免失之于宽,给虚假申报者和相关公职人员相互勾结骗取资金提供可乘之机。
再加上奖励资金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年度常规性现场检查验收和随机专项检查,对申报、审核过程中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几乎没有规定,监督主体、监督职权、监督责任不明确。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少、公开范围窄,易引发暗箱操作。
面对诱惑、权力,从认识偏颇到心态扭曲,许多违法人员因律己不严,放纵私欲而触碰底线。这样的案例无疑是提醒了干部们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勿让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成了潜藏的“祸根”。
毕竟,利令智昏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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