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上海一食品公司因假冒专利行为被罚!
发布时间:2021-09-28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一食品公司在专利权已终止的情况下,委托印制标注专利号装袋106700只,嗣后在生产鸽精调味料产品过程中,使用上述包装袋包装产品,并对外销售。至案发,尚库存包装袋28246只。当事人不单独销售上述包装袋,没有违法所得。2021年6月,当事人主动整改停止了上述包装袋的使用,并在案发后主动供述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并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25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XX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XXXXXXXXX9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王XX
违法行为类型:假冒专利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5.0000万元,责令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09-15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