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撰写203件专利申请文件,苏州某公司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25.84万元!
发布时间:2021-10-18前不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示一行政处罚信息,江苏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接收办理专利申请的委托,组织撰写203件专利申请文件,以企业名义或通过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提交,被处罚,合计罚没258423.27元。
决定书文号:苏专代案字〔20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当事人:苏州思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XXXXXXXXXXN0R
主要违法事实:苏州思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江苏德XX公司等15家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等方式,接受办理专利申请的委托,组织撰写203件专利申请文件,并以企业名义或者通过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提交,收取了相关费用,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二十七条。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6141.09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172282.18元,罚没款合计258423.27元。
决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