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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关于申报2020年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更好落实《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市监规字〔2019〕1号),现将2020年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0年度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登陆“江门市知识产权企业库和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ipsystem.jmsc.net.cn)统一申报,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系统注册:申请人登陆系统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按照《2020年度江门市商标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在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三)网上审核:申请人完成在线申报后提交至所在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四)递交纸质材料: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在线打印生成有水印的申报表,连同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申报表和附件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并将有关材料原件(原件核对)提交所在市(区)市场监管局。

(五)各市(区)局汇总上报: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纸质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六)审批拨款:按规定审批资金,并按程序拨付。

三、申报要求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5月31日。如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需于本时间段内修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接受申报。

(二)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

(四)各市(区)局汇总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

(五)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停止拨款,收回以前拨付的资金,并通报有关部门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联系方式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3168302、3168305。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知识产权促进科);

蓬江区知识产权局:蓬江区乐怡路16号,联系电话:3873990

江海区知识产权局:江海二路瑞华苑25号,联系电话:3861698

新会区知识产权局:会城镇朱紫路银花街2号,联系电话:6625078

台山市知识产权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舜德路176号,联系电话:5573355

开平市知识产权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5号,联系电话:2250168

鹤山市知识产权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联系电话:8810372

恩平市知识产权局:恩平市沿江中路40号,联系电话:7724544

系统技术咨询QQ群:773937465

附件:

1.2020年度江门市商标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市监规字〔2019〕1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

2020年度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切实发挥商标奖励资助政策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我市商标培育和保护力度,现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市监规字〔2019〕1号)编制本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

(一)注册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社会团体、协会)。

(二)户籍所在地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证明商标,每件奖励20万元。

(二)集体商标,每件奖励5万元。

(三)境外注册商标,每件奖励3000元,给予同一申请人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6000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资助的商标注册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

四、申报材料

(一)《江门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证明文件,即: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含社会团体、协会)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三)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境外注册证明为外文的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及翻译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2020年度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只集中办理一次,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申报通知)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得跨年度申请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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