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IP资助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国外专利补助8万元,国外商标补助2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23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开放形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推进青田高水平开放。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对《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建议,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青田县经济商务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浙政钉联系人:麻君莉,联系电话:6501802。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1年6月15日

各相关单位名单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海关办事处、县人民银行、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青田县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发展中心、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申请资助找纳杰
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形成青田开放新格局,推进青田高水平开放,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促进外贸稳定发展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企业参加国(境)外展览会,重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市场,亚洲地区每个展位定额补助3万元,其他地区(含西亚)每个展位定额补助4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30 万元。

对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考察,其国别间往返机票(仅限经济舱)给予全额补助,每家企业每次限2人。参展、境外考察如需申请经费补助,事前需向县经济商务局申请报备。

(二)推进企业出口做大做强

根据年度财政状况支持企业创新贸易方式,扩大对外贸易,对合法、规范经营的出口企业予以鼓励。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境外商标注册获证企业,按注册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商标每个国别补助不超过2万元;对获得境外专利的企业,按境外专利申请费给予50%的补助,每项专利补助不超过8万元。对企业获得各类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和各类产品国际认证,每项认证给予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补助。

(三)加快推进贸易结构优化

支持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对加工贸易额、农产品自营出口达到5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四)培育高能级贸易服务平台

积极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我县小微企业出口。对经省级及以上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支持。对认定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五)积极防范国际贸易风险

对上年度出口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施成长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落实保费全额扶持。对其他出口企业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保费70%的补助。

对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按实际贷款额产生的利息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企业参加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应诉,给予诉讼费50%的补助,每企每案补助额不超过40万元。

(六)支持进口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支持企业进口重要装备、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进口1美元奖励0.03元。

鼓励外贸企业、省级以上(含省)重点进口平台参与各级重点进口展会(包括进博会、进口海淘汇、中东欧博览会、海南消博会等)。对参展的平台,每个展位定额补助0.8万元,外贸企业每年上限8万元。每个展位费用以企业提供的费用支出总额为准(企业提交的展位费、特装费、人员差旅费等费用凭证复印件)。

对积极配合各级商务部门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消博会等重点展会,作为青田交易(采购)团的采购商,可按人均1500元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次展会限补2人。参展过程中,对有实际采购意向,并参与各级商务部门举办的集中签约仪式或其他活动的采购商,经认定,每家企业每次展会补助人数可增至4人。

(七)支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对服务贸易企业按业绩给予奖励。对纳入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系统并上报服务贸易统计的企业给予支持,根据系统统计数据,对出口额10万美元(含)至50万美元的,给予奖励5万元;对出口额50万美元(含)至1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出口额100万美元(含)至3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出口额3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奖励30万元。

(八)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

鼓励生产性企业通过9710、9810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县经商局核准备案的通过9710、9810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达到4500万元、75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25万元、40万元、55万元、65万元奖励。

(九)加强对外贸易统计监测

加强对外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分析,鼓励企业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统计信息申报工作;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对外贸易形势分析的科学化水平。

二、加大外资引进力度

(十)鼓励民营企业嫁接外资。

鼓励引进外资项目、科技项目和人才。经经商部门和外管部门确认,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资金累计到位超过100万美元(含)的,按照1美元奖0.08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奖补,到位外资政策期内可累计,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十一)扩大重点领域外资招商

对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隐形冠军项目和跨国公司等来青田进行外商投资的,可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给予奖励或补助。

三、鼓励企业“走出去”

(十二)大力支持境外投资

对企业经备案(或核准)到境外投资:设立办事处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5万元;设立贸易公司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设立生产型企业、加工贸易型企业、研发机构、并购或参股国外企业、开发资源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意见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项目与其他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未按要求填报“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或存在订单填报弄虚作假的外贸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当年度发生违法行为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属于2021年度的项目,但在发布之日前落实或完成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更多地区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进行查看。

专利资助

上一篇: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组织申报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
下一篇:四川南充市西充县: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高新奖励10万元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