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21重庆市大渡口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相关程序申报办理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上年度核定研发投入达到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保持增长的规模以上入库科技型企业,经审核通过,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支持;每年从规模以上入库科技型企业中筛选出一批上年度核定研发投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计划增长达到10%及以上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支持。
支持加强发明创造。
鼓励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发明创造。对第一专利申请人和第一专利权人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地址和专利权登记地址在辖区内的国内发明专利,在受理和授权后,经审核通过,分别按0.1万元、0.8万元/件给予支持;从授权次年起,对国内发明专利每年缴纳的年费,按缴纳收据据实给予支持,每个专利每年不超过0.1万元;对通过PCT专利申请并授权的发明专利,经审核通过,按2万元/件给予支持,已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只支持差额部分,获得多个国家PCT发明专利授权的,不重复支持;每年从入库科技型企业中筛选出一批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0件及以上,或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保持双增长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及服务。
鼓励科技型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对一般入库科技型企业、规模以上入库科技型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经审核通过,分别按1万元、1.5万元、2万元/个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组建和设立科技创新平台。
鼓励科技型企业组建科技资源高效聚集、产学研高度协同、科学研究与开发功能突出的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市级科技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和协同创新中心)的一般入库科技型企业、规模以上入库科技型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经审核通过,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以上企业,经审核通过,分别给予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支持,已获晋级的,只支持差额部分;对新引进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根据其实际投入及产出情况,经审核通过,可给予物业租金补贴、研发资助等支持,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
鼓励企业牵头、参与实施重大科学研究及应用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市级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科技型企业,经审核通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科技型企业,经审核通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
本政策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有效期5年。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cqs/2689.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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