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培区关于开展2018年专利资助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专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2月14日起-3月31日截止,进行2018年度专利资助奖励办理工作。本次资助奖励申办地点设在北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请相关单位与个人按时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一、资助奖励条件
第一专利权人属于北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两江新区直管区除外),且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奖励范围,并且必须是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二、资助奖励标准
(一)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6500元/件。
(二)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通过PCT或依据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每项专利最多可获得2个国家专利权资助。
(三)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同一非职务发明人当年累计资助不超过5000元。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取得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五)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若同一个企业同时或陆续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六)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资助奖励
(一)不属于资助奖励范围的;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三)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四)专利权人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五)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专利申报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六)当年授权的专利,在次年3月31日前仍未提出资助奖励申请的。
四、注意事项
(一)资助奖励件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一次性集中办理。
(二)资料按《专利资助奖励申报资料要求》完善,不得随意修改附件格式,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2018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提出资助申请,过期视为放弃专利资助。
(四)请办理专利资助奖励的单位(个人)提交纸质件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件。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308室)
联系人:蔡涛,联系电话:68317101
重庆市北培区专利资助奖励申报资料要求
一、专利授权资助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1.《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表》及《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授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授权证书正文第一页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的凭证复印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表》及《北碚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授权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的复印件。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应同时提交PCT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首页复印件。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材料
1.《北碚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6.由贷款银行开具的借款借据复印件,加盖有银行和贷款单位的公章。
(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1.《北碚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获奖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五)国家专利奖奖励申报材料
1.《北碚区国家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获奖文件。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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