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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16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实施专利奖励。企业新获得北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项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新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或者国内发明专利权的,给予发明专利5000元/件的资助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汉阳区支持“创谷计划”建设的政策措施》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汉阳区支持“创谷计划”建设的政策措施

根据《汉阳区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推进“创谷计划”建设,促进“龙阳湖健康谷”、“晴川创意谷”、“黄金口智能制造园”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重大项目扶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按其实际投资规模的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其重大项目建成营运后,前三年分别按照区级贡献的100%、70%、40%给予扶持。

2、创业房租补贴。对新入驻孵化器(加速器)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租用研发办公用房,连续两年给予房租补贴,第1年不超过实际租金或市场指导价,第2年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对租用众创空间卡座的创业团队,连续两年按照实际办公位租金给予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位补贴。

3、支持技术创新。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挂牌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一般企业上市政策外再另行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4、实施专利奖励。企业新获得北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项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新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或者国内发明专利权的,给予发明专利5000元/件的资助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财政贡献奖励。对经济贡献突出、企业年税收增长超过20%且纳税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区级财政贡献度的50%给予财政贡献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6、加大融资支持。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其企业实际偿付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

7、鼓励股权跟投。对成功获得社会资本投资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可根据企业需求,以不超过20%的股权比例进行跟进投资。

8、科技成果转化。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及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拥有国家级行业标准或者外国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9、支持市场拓展。对科技企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知名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展会论坛活动,按照不超过场租、展位、会务等费用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10、创建研发平台。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的研发中心,从设立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万元资助;对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省、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6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11、支持产业联盟。对新获批国家、省、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于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权威产业峰会和创新活动,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60%给予后补助。

12、网络服务支持。对自用宽带100M及以上的“互联网+”重点企业,按照年宽带资费的3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使用经认定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企业,按照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团队运营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和行业龙头孵化器运营团队,连续3年给予运营补贴。运营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内,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年补贴;运营面积在1-3万平方米,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年的补贴;运营面积在3-5万平方米,给予不超过400万元/年的补贴;运营面积5-8万平方米,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年的补贴;运营面积在8-10万平方米,给予运营团队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年的补贴;运营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采用“一事一议”原则进行补贴。

14、运营贡献奖励。对新建孵化器入驻企业按照区级财政贡献度的20%给予运营管理机构作为引进优质企业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对已建且存续2年以上的市级孵化器,按照入驻企业年度新增财政贡献度的10%给予运营管理机构作为培育优质企业奖励,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15、运营品牌奖励。对新建区域中心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及产业展示中心等,采取后补助方式,单个空间(平台)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装修改造建设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16、孵化成果奖励。对孵化器运营机构,培育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每培育上市一家给予运营机构20万元奖励;培育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每培育挂牌一家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每培育一家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

17、创新活动补助。支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对经备案审核的创新活动,按照不超过场租和布展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运营管理机构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18、“城市合伙人”奖励。对新引进的“城市合伙人”,按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产业定位的重点高端人才可上浮50%-100%。

19、人才入驻补贴。对新引进的产业高端人才给予办公用房房租和装修补贴。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可按最高300平方米、3年全额租金补贴,最高30万元装修补贴;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可按最高200平方米、3年全额租金补贴,最高20万元装修补贴;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可按最高100平方米、3年全额租金补贴,最高10万元装修补贴。

20、实施人才计划。积极推荐产业高端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对入选者给予1:1的配套资金资助。对入选“汉阳知音英才计划”的人才,给予10-80万元资金资助和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

21、扶持青年创业。对重点大学和重点产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在校学生或者毕业生来本区创业,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1-5万元创业奖励。

22、人才安居工程。为各类人才及团队提供人才公寓,其中产业高端和创业投资人才及团队实行免租金政策;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实行免租金或低租金政策。

23、人才子女就学。产业高端人才、创业投资领军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就读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24、人才配套服务。实施“人才服务专员计划”,拓展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功能,提供职称评审、落户居留、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服务。

25、引进项目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项目工商税务登记落户本区,给予中介机构不超过50万元的招商奖励;对引进国内一流产业园区(创新平台)运营机构,运营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工商税务登记落户本区,给予中介机构不超过30万元的招商奖励。

26、引进人才奖励。对引进产业高端人才业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或个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招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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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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