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及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23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标准
1.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对象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5000元,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500元;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
涉外专利如获得多个国家专利授权的,对每件专利的资助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市本级每年用于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的资金为60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资金为200万元,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分配。每年市财政根据各区、县(市)财政设立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以及专利授权数等因素,汇总下达资助资金。各区、县(市)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根据市财政下达的资助资金额度制订具体的分配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金额=(上年本地财政用于实用新型专利实际资助总额/上年全市财政用于实用新型专利实际资助总额×50%+上年本地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总数/上年全市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总数×50%)×600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金额=(上年本地财政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实际资助总额/上年全市财政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实际资助总额×50%+上年本地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总数/上年全市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总数×50%)×200万元
3.植物新品种授权后每件资助1万元。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后每件资助2000元。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资助:
(1)专利已获得授权且在授权公告之日起1年内;
(2)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
(3)本市申请人为第一专利权人,或本市企业为第二专利权人,但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申报受理机构
(1)国内专利:专利申请文件记录的地址所在地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或市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机构;
(2)国外专利:市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申报提交材料
(1)《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4)法人单位申请应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身份证明须与专利申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5)国外授权专利申请资助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及相应的国内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或经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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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浙江省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申请人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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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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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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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号 |
授权国家(地区) |
授权日 |
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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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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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单位)签章 |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个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专利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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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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