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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关于申报2020年度黄山区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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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黄山区

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根据《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0﹞23号)文件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黄山区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申报对象:申请单位或个人为黄山区内登记注册或者常驻的专利权人;

申报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发明专利;

2、202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或转让达到5件以上的企业;

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4、2020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资助和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且一次性缴满5年年费的,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

本区企业获得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发明专利,且自转让之日起一次性缴满5年年费的,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

2、本区企业一个自然年度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和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的发明专利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

本区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和本区以外的专利权人转让的发明专利达到10件、20件、30件的,分别给予5万、8万、10万的一次性资助。

3、依法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一项发明专利获得一个国家的授权给予2万元资助,最多资助2个国家的授权。

4、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2万元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0.1万元资助。

5、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安徽省专利银奖、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1、2、3、4项规定的,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黄山区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单位申报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资助同时提供5年年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发明专利转让的提供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申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提交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二)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5项规定的,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黄山区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单位申报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4、获奖文件。

5、共有专利权的,应有全部共有人的声明和签章。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对象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至黄山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赵志刚、陈玉莲    联系电话:8530290

附件1:黄山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黄山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2:黄山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黄山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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