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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专利优先审查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9-02-22

2019年安徽省专利优先审查办理指南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7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专利申请人是注册或登记在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自然人;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在安徽省行政辖区内。

二、申请范围

(一)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四)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五)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的不予推荐。

三、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四、申请材料

(一)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二)现有技术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三)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五、申请名额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六条确定我省专利优先审查名额,全省的名额用完省知识产权局自动停止推荐工作。为使专利优先审查政策惠及更多专利申请人,我省名额限定为:

(一)个人专利申请每年原则不超过1件/人;

(二)单位专利申请每年原则不超过3件/家;

(三)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省属以上科研院所每年原则不超过8件/家;

(四)专利代理机构每年原则不超过10件/家(包括第一、二、三条中属于该代理机构代理的案件在内)。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等类型申请人。

六、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向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1区三楼5号大厅省知识产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62999797(受理);0551-62999910(审核)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专利优先审查办理须知(试行)》同时废止。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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