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咨询

您的位置:主页 > 专利咨询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如何终止?

发布时间:2019-04-10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1.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3.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

4.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

5.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lsb/4531.html

相关阅读: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的基本流程

PCT国际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的费用

贯标认证流程

上一篇:我有聪明的头脑和强健的体魄,最后却是这个下场!
下一篇:打脸,指责中国侵权的特朗普,被华纳告侵权了!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