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修仙录·第三回 天道驳文如惊雷
> 话说渡劫台上,第一记"检索之雷"虽被小何以陈情符化解,云层深处那声冷笑却未散去。这一日,渡劫台再起波澜——天道降下一道金色文书,开篇四字,如雷贯顶:**不具备创造性**!灰袍修士当场瘫坐,小何却神色如常,缓缓展开文书,一字一字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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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天道驳文如惊雷
「道友!道友!天道又降雷了!」
那日清晨,灰袍修士撞开护道堂的门,手中举着一卷金灿灿的文书,指尖抖得像筛糠。
小何接过展开——渡劫台上降下的,已不是检索之雷,而是一道正式**驳文(审查意见通知书)**。文首天道之言,字字如雷:
「汝之功文,经检索比对,**不具备创造性**。限期陈述意见,逾期不答,视为撤回!」
「完了……全完了!」灰袍修士瘫坐在地,「我闭关十年悟的功法,天道一句话就否了!这可如何是好!」
「且慢哀嚎。」小何将驳文摊在案上,逐字读下去,神色反而平静下来,「道友请看——天道虽驳,驳得有章法。他先认了你的功法与对比文件1确有区别,这才话锋一转,说这区别'在对比文件2中已有记载,且属本领域惯用手段'。」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不是判了死罪?」
「恰恰相反。」小何指尖点在那行字上,「天道既然承认了'区别',便等于过了**新颖性**一关。如今之争,只在**创造性**三字——而这,正是护道者最能施展拳脚之处。」
灰袍修士将信将疑:「那……还能救?」
「能救。」小何取出一方空白玉简,提笔道,「驳文不可怕,可怕的是慌乱。答复之道,三步而已:
**第一步,寻'区别'**——天道已替你划出区别技术特征:你的功法借天地之势运转,不耗灵力。这是与旧法最根本的分野。
**第二步,究'妙用'**——区别不在纸上,在效果。这区别特征带来了什么**实际技术效果**?能耗降至旧法三成,此其一;极寒之地照常运转,此其二;炼制之资折半,此其三。有实证,才有力。
**第三步,证'意外'**——天道说此区别'显而易见',我们便反其道而行:同样的区别置于旧法之中,本领域修士做梦也想不到如此妙用。此非'显而易得',实乃'意外之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正是创造性的铁证!」
言罢,小何笔走龙蛇:将藏在从权中的"借天地之势"一提再提,凝入独权,以限缩疆界换道统稳固;又将三桩实证写成陈情附件,与驳文遥相对质。
「道友,还有一桩更要紧的——**期限**。」小何搁笔,「天道虽凶,却留了活路:这是第一次驳文,**四个月**内答复即可;若实在来不及,期限届满前还可请求**延长**,一般每次不超两个月,缴些灵石便是。切记——逾期不答,视同撤回,那才是万劫不复。」
(修仙小课堂:《专利法》第37条——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四个月……够了够了!」灰袍修士长出一口气,又压低声音,「那……若答复上去,天道再驳呢?」
小何目光一凝,望向渡劫台:「若再驳,便只剩最后一条路——**复审台**。不过那是后话。眼下,我倒要查另一桩事。」
他取过青铜古简,又比了比驳文所引的对比文件2,眉头渐锁:「道友,你看这两卷功法的落款——竟似同一人之手笔,且都晚于你开悟之日。这天下,当真有人能未卜先知,抢在你前头'悟出'你的功法么?」
渡劫台云层深处,那声冷笑,又隐隐传来。
正是:
**驳文惊雷落渡劫,护道静观破绽生。**
**寻得区别究妙用,意外之效定输赢。**
【修仙小课堂】
本章讲**审查意见通知书与答复之道**:
- **审查意见通知书**:实质审查中,天道(审查员)认为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依《专利法》第37条通知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申请视为撤回**。
- **答复期限**: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为**4个月**,**再次**为**2个月**(《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期限届满前可请求**延长**,一般每次不超过2个月,需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依《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延长期限的规定)。
- **创造性判断**:《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务用"三步法":①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②确定区别技术特征及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③判断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答复胜负手,在于论证区别技术特征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效果越"意外",创造性越稳。
【下回预告】
答复陈情送上渡劫台,四月光阴转瞬即至——天道是网开一面,还是再降驳文?若再驳,灰袍修士唯有登**复审台**一途,而那一途,只剩**三个月**……更兼古简落款之谜,抢道者黑影渐显。且听下回:《复审台上再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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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刚 | 知识产权律师 | 爱普纳杰·觅理·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