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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扶持1000万,2020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7

2020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0日16:00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支持对象: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特定要求的项目类别除外,如申报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发展类项目、申报主体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且要求近两年在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助力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支持。

3、申报方式:通过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因疫情防控错峰需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时间以各负责处室要求为准)。网上申报请尽量提前,为按时提交纸质材料预留时间。

4、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包括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地址等)详见《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http://cycyzj.bjchy.gov.cn:8080/NewsDetails.aspx?Id=119)。

二、支持方向

2020年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支持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等,具体项目类别如下:

项目编号2020-02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对上一年度入选为中关村金种子企业、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中关村瞪羚企业,以及相关高科技高成长类榜单的企业,结合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扶持。

项目编号2020-03支持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开展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和产业化成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扶持。

项目编号2020-04支持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对上一年度新纳入中关村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名单的企业,给予每项20万元资金奖励,累计不超过60万元。

项目编号2020-05支持建设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围绕本区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建设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对纳入中关村管委会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体系的,提供10%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06支持建设校企协同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鼓励高校与本区企业联合建设校企协同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对获得认定或授牌的连续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07支持建设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对上一年度新认定(挂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每项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上一年度新认定(挂牌)的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每项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项目编号2020-08支持建设国家级、市级孵化平台。对上一年度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每项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北京市众创空间、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每项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项目编号2020-09支持建设硬科技孵化器。对认定为“朝阳区硬科技孵化加速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按照其实运营际投入情况,给予连续三年的资金支持,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10支持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对首次认定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对引入国际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在本区新落地建设的区域性国际创新合作中心,经区政府认可备案的,连续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最高50万元。

项目编号2020-11支持拓展海外业务合作。鼓励企业在海外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或海外分支机构,对中关村管委会支持建设的海外合作项目,配套提供10%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12支持优质创投项目落地。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推荐项目在本区落地,根据落地项目纳入“朝阳区优质创投项目库”的情况,给予投资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项目编号2020-13支持创新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同本区政府开展技术转移转化、行业交流培训、区域创新合作等服务,对达到预期服务成效的,按照实际投入费用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项目编号2020-14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发展。对纳入“朝阳区玄驹计划”,且所创办企业在成立三年(医药健康类企业五年)内累计实现融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青年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奖励。

项目编号2020-15支持前沿领域技术交流。构建本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创新领域的专业优势,鼓励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面向本区高端技术人才,开展高质量的专项交流和培训服务,按其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金补贴,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16支持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在本区开展科技会议、学术研讨会、产业论坛、行业展会、创新创业赛事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类活动,对纳入“朝阳区科技创新品牌系列活动”的,每年给予单项活动不超过150万元的资金补贴。

项目编号2020-17支持存量空间升级改造为高精尖产业载体。对利用本区空置楼宇、旧工业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进行转型升级、盘活改造,打造为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要求的载体项目,按实际投资额对投资建设单位提供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

项目编号2020-20降低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根据企业实际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支持,按月计算。要求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资金按计划到位,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对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私募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贴息支持,按月计算。要求申报企业已与金融服务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募集说明书、信托贷款合同等正式合同,且资金已到位,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朝阳区发改委列支)

三、注意事项

1、已连续三年(2017-2019年)获得本资金支持的单位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2、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本资金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4、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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