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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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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利申请注册

香港专利申请简介

根据香港的《专利条例》与《注册外观条例》规定,香港专利申请分为标准专利申请、短期专利申请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香港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并授予的专利。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

香港短期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只具有短期商业价值的发明并使申请人能尽快获得专利权。短期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直接受理。对短期专利,注册处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合格即授予专利权。

各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可注册,包括电脑、电话、镭射唱片机、纺织品、珠宝和手表。

香港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电脑显示器的外观。外观设计的注册并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作方式。产品的运作方式是受到专利法例保护,电脑软件则受版权法例保护。

香港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

香港专利申请注册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

在中国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个专利局(称为「指定专利当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联合王国专利局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须提交下述两项请求∶

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第一阶段);

就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第一阶段申请

申请时间:

你须在指定专利当局发表指定专利申请后6个月内,提交记录请求。

提交材料:

你必须提交下述文件/资料∶

以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记录请求;

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副本一份;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你如果不是在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支持的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

如指定专利申请并无载有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则须提交一项识别你所相信是发明人的人的陈述;

如声称具有优先权,则须述明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所在国家或地区、优先权申请编号和提交优先权申请的日期;

如拟就不具损害性的披露提出权利要求,则须述明披露有关发明的订明展览或会议的名称和地点、展览或会议的开幕或开始的日期,以及首次披露该项发明的日期;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申请费用:

提交费(港币380)和公告费(港币68)须在最早提交记录请求的任何部分后1个月内予以缴付

审查流程:

香港专利申请处会在设定记录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香港专利申请请求;如该项请求有任何不足之处,香港专利申请处会通知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香港专利申请处处会发表该项记录请求,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流程图第一阶段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第二阶申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必须最迟在中国香港发表记录请求或指定专利当局批予指定专利后6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提交材料:

你必须提交下述文件/资料∶

以专利表格第P5号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已发表的指定专利说明书副本(你需确认该说明书副本是有关指定专利当局所发出或备存文件的真实副本);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你如果不是在有关的标准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证明你有权申请的支持文件(例如转让文件的副本);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及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申请费用:

提交费(港币380)和公告费(港币68)须在最早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的任何部分后1个月内予以缴付。

审查流程:

在注册与批予请求上指明申请人身分、提述指定专利,并列明记录请求发表编号、指定专利发表编号和发表日期后,香港专利申请处便会就你注册与批予请求设定提交日期。

香港专利申请处会在设定注册与批予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你的请求;如该项请求有任何不足之处,香港专利申请处会通知你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香港专利申请处会为该指定专利注册,并就有关发明批予标准专利,且会发表该项已获批予的专利的详情,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流程图第二阶段

香港短期专利申请

中国香港短期专利的批予,以其中一个国际查检主管当局或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制备的查检报告为基础。 如拟在中国香港申请短期专利,便须提交批予请求,并辅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以作支持。

一般而言,在中国香港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并无时限。但如果你拟声称因在巴黎公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地区最先提出申请而享有优先权,则须在提交最先申请后12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出短期专利申请。如果你的发明已予披露,而你声称该项披露不会损害你的发明的新颖性(《专利条例》第109条),便须在发明披露后6个月内,提交短期专利申请。

提交材料

以专利表格第P6号提交批予请求;

一份说明书(《专利条例》第113(1)(b)条和《专利(一般)规则》第58(2)、59、60及64条);

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专利(一般)规则》第61条);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查检报告;

如你并非发明人,请以专利表格第P6A号提交一项陈述,表明你有权享有短期专利;

如声称具有优先权,请提交优先权陈述书和有关的优先权文件(《专利(一般)规则》第69条);

如拟就不具损害性的披露提出权利要求,请提交有关的陈述和支持该项权利要求的书面证据(《专利(一般)规则》第58和70条);

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申请费用

提交费(港币755元)和公告费(港币68元)须在最早提交申请的任何部分后1个月内予以缴付。

审查流程

香港专利申请处会在设定申请的提交日期后,审查你的申请;如该项申请有任何不足之处,香港专利申请处会通知你在2个月内作出更正。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香港专利申请处会把短期专利批予有关发明。香港专利申请处亦会发表该项已获批予的专利的详情,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

香港短期专利申请流程图

香港外观专利申请注册

香港外观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提交日期

香港外观专利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表格后会发出收据,并通知有关申请编号及提交日期。

提交日期是香港外观专利注册处收到下列文件及费用的日期:

将外观设计注册的一项请求,

有关外观设计的适宜作复制的一项表述,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及各项订明费用。

形式方面的审查

香港外观专利注册处会在通知提交日期后,对申请作形式上的审查。形式审查是指申请表格所规定的资料。香港外观专利注册处不会对申请作实质的审查或翻查已经注册的外观设计的纪录。

若申请未能符合形式上的规定,香港外观专利注册处会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更正不足之处。申请人若未能依期更正,其申请将会被当作撤回。

注册及发表

若申请符合形式上的规定,香港外观专利申请注册处会给予外观设计注册,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该注册公告,并发出一份注册证明书。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通常在3个月内便可获发注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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