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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高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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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
于组织2021年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高企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请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申报成功企业可享受中省市区各类相关优惠政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高企申报按照“常年受理、无纸申报、网络评审、系统管理”的方式进行。

(二)企业申报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选择“科技业务办理”中“高企认定模块”,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和流程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全程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查询申报进度和评审状态。

(三)为便于企业后期享受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请企业进入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企业服务信息平台(http://pds.trm-cloud.com/)进行自评。

二、进度安排

在常年受理的同时,为便于企业申报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本年度高企评审拟分四个批次进行,各申报企业截止日期为:5月30日、6月30日、8月2日、9月16日。截止日期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省高企认定办根据企业实际申报情况也可调整增加评审批次。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信息系统仅允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企业进行正常申报,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补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方可填写。

(二)申报企业在准备电子材料前,请务必进入系统查看各附件上传材料的大小及要求,便于后续顺利填写。证书类的上传原件扫描件,非证书类的上传盖章扫描件。

(三)申报条件中明确的硬性指标,系统会自动计算比例,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会提醒并限制提交,请按提示补充完善后再提交。

(四)请准确填写推荐部门、税务机关、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免因无法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导致不能认定和备案。

(五)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所在辖区推荐部门或省高企认定办联系(联系方式后附)。

联系电话:陈艳   029-89199030、89388689、88333608

省科技厅 苗宏雄 029-8729277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西安高新区硬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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