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0-13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按照我国目前有关法规,专利侵权纠纷可以通过行政(行政处理)或司法(法院诉讼)途径来解决进行专利维权。
2.专利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都是凭借国家公权力给予知识产权强制性的保护,但两者也存在不同:
1)性质不同。专利的行政保护虽然也可以通过权利人申请而启动,但它更多的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而主动采取的措施;司法保护一般则是由权利人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向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救济而启动的保护,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2)公平与效率的侧重点不同。专利的行政保护更讲求效率,措施比较直接、迅速、有力,程序也相对简单,(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司法保护追求的目标是公正与效力的统一,程序完善,但诉讼周期相对较长。
3)保护措施不同。专利的行政保护的措施主要包括作出认定侵权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以及对赔偿数额的行政调解等。司法保护包括可使侵权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4)后续救济机会不同。如果权利人经过专利的行政救济后仍不满足,还可寻求司法保护,即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解决不排除司法解决的后续救济机会。权利人也可以直接寻求司法保护,但是司法保护是终局的救济途径,不能因为对司法保护不满意,反过来再寻求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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