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主页 > 项目申报 > 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及《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作用 促进我市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3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北京地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北京市科委采取分步骤扩展的方式,继续扩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市属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依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各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值和管理情况,成为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或加入领域中心。
央属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依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管理办法》,根据各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值和管理情况,自愿申请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经评议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或领域中心的成员单位。
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需整合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纳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开放、共享,开展京内外供需对接活动,面向社会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开展科技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与运营服务可根据服务效果享受平台绩效考评后补贴资金支持。领域中心成员单位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营服务可根据相应领域中心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享受后补贴资金支持。
符合相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机构,请参阅《申请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服务指南》,于6月20日之前报送申请表。针对服务指南中的申报工作,欢迎电话咨询。
联系人:毛振芹、张瑶
联系电话:66152159、62577305转819
电子邮箱:maozq@163.com、zhangy@chinatis.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415房间
申请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服务指南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及《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作用 促进我市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34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北京地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北京市科委采取分步骤扩展的方式,继续扩大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一、本市支持政策要点
2016年我市制定颁布《进一步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2016]34号)。34号文针对开放共享面临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开放不完全、事业单位开展服务收费合规性、科研人员激励及工资总额限制等管理制度”这三个突出问题,明确提出:
第一,建设全市统一的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并形成国家级平台—市级平台—管理单位系统的多层次开放信息服务系统,服务我市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协作共用;
第二,管理单位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并对测试检测、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涉及到的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参照市场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三,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中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结余部分,以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对科研人员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绩效奖励。该绩效奖励一次性计入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同时34号文进一步突出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在开放共享中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支持力度,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体系和后补贴机制,强化了我市正在开展首都科技创新券、免税进口科研设备共享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租赁、使用费出资入股试点等先行先试政策。
二、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主要职责任务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由北京市科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协同推进,北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联合统筹建设,通过分级管理,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财政资金绩效激励等一系列创新制度,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和多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北京地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开放共享和市场化服务。(内容参见附件1)
拥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且有意愿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有两种形式,一是成为研发实验服务基地,二是加入领域中心成为领域中心成员单位。加入后,需整合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纳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开放、共享,开展京内外供需对接活动,面向社会提供测试检测、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开展科技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与运营服务可根据服务效果享受平台绩效考评后补贴资金支持。领域中心成员单位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营服务可根据相应领域中心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享受后补贴资金支持。
三、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条件及流程
市属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依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各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值和管理情况,成为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或加入领域中心。
央属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依据《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管理办法》,根据各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值和管理情况,自愿申请加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经评议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或领域中心的成员单位。(内容参见附件2)
符合相关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机构,欢迎电话咨询。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请填写《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申报表》(内容参见附件3),完成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文件(A4纸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如申请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还需提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专业服务机构授权书”及“联合共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协议书”的有效文件,同时提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管理办法”、“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实施方案”的正式文件。
四、提示及建议
市属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国有企业在落实34号文过程中,建议与本部门、本系统主管部门联系,如本部门、本系统制定了落实推进34号文的相关制度和文件,可参照执行。同时为了规范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建议在管理单位内部执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文件。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2017年朝阳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拟资助项目公示
Copyright 2019-2020 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