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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_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17-09-07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事项名称: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设定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审批对象:北京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对于第(二)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条有这样的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还有如果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即使申请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也会被取消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还有,如果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认定机构会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这点务必牢记!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申请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五)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六)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企业提出申请,区县(园区)受理;

2、区县(园区)受理后,专家进行评审;

3、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审定;

4、审定完成后,对于批准企业进行公示;

5、公示期如没有人异议,则公示期过后认定机构制发证书。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时间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查时间是6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受理材料到完成审查和认定,不包括科技部备案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编辑:冰亚@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原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fuwuzhongxin/xiazaizhongxin/20170809/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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