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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申请如何请求提前处理和审查?
发布时间:2017-09-15问:pct专利申请如何请求提前处理和审查?

答: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期限届满前要求专利局提前处理和审查pct专利申请的,除了办理前述进入手续外,还应当办理下述必要手续:
(1) 按规定提出明确请求。在办理进入手续时可在进入声明第19栏中作出相应标记,即“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的期限尚未届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1条提前处理和审查本国际申请。” (此选项在进入声明表格中为默认选中)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后,请求提前处理和审查的,可以以意见陈述书的方式提出请求。
(2) 国际局尚未向专利局传送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交经受理局或者国际局确认的国际申请副本;申请人也可以向专利局提出请求,由专利局要求国际局传送国际申请副本,请求方式为在进入声明第19栏中作出相应标记,即“本国际申请尚未国际公布,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要求国际局传送国际申请文件副本。”;申请人还可以要求国际局按照PCT实施细则47.4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传送国际申请副本。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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