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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费用的减免及减缓
发布时间:2017-09-15pct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费用的减免及减缓

(1)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pct专利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2)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
(3)由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只需缴纳80%的实质审查费。如果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专利局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实质审查费不予减免,但是,在专利局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前,申请人主动提交了由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完成的国际检索报告的,可以请求退回多缴费用。
(4)申请人缴纳复审费和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39号局令)向专利局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