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发布时间:2017-09-17
	pct国际专利申请人希望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以下简称进入手续)。如果pct国际专利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无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必须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进入手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期限
pct国际专利申请人应当在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手续,未在该期限内办理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在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办理。
pct国际专利申请人在办理进入手续时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办理该手续的期限仍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例如,某国际申请,要求了一项优先权,优先权日为2007年9月5日,国际申请日为2008年9月3日,申请人于2011年3月1日办理了进入手续,同时提交了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声明。但是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期限仍自2007年9月5日起算。
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对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PCT实施细则)中涉及优先权恢复和援引加入的规定作出保留,而使国际申请的优先权在国家阶段不成立的,办理进入手续的期限仍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例如,某国际申请,优先权日为2008年2月25日,国际申请日为2009年4月24日,该优先权是国际阶段恢复的优先权,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对国际阶段恢复的优先权不予认可,在国家阶段该优先权不成立,但是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期限仍自2008年2月25日起算。
(2)文件
①根据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类型(两者只能择其一),提交对应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以下简称进入声明)。需注意,在填写该表格时必须正确写明国际申请号。
②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
③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摘要、摘要附图(如果有)的副本。
(3)费用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并缴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发明),必要时还应当缴纳宽限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了优先权的,还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当申请人办理了进入手续后,专利局将对译文提交日和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宽限费的费用缴纳日进行比较,以后到日确定为进入日。
编辑:冰亚@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