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0-08-25|
台州市驰名商标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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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
对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组织),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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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 |
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保护产品、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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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 |
对当年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制造业单项冠军、省“三名”培育工程的企业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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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 |
对新获“中国出口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称号的企业,每项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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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 |
对当年被认定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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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 |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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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 |
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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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 |
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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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 |
当年被认定(不包括民间组织评审)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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