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国内商标注册

您的位置:主页 > 国内商标注册 >

三星堆文物将在新馆展出,其商标竟已价值千万!

发布时间:2021-03-24

作为我国西南地区现存面积最大、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墓文化遗址,三星堆再现考古重大发现,考古人员在他们新发现的6座“祭祀坑”中发掘了金面具残片、青铜神树、象牙等500余件重要文物。

“沉睡三千年,一醒惊天下”!时隔35年,三星堆遗址再次以璀璨的新发现再次惊奇天下,整个社会因此沸腾!

三星堆黄金面具

相比于1986年的仓促发掘,考古工作者目前对新发现的6个祭祀坑展开前期考古发掘,部分器物坑进入文物提取阶段,预判出土的文物将媲美30多年前的1、2号坑,并且具有此前1、2号坑不曾出现过的器物,此次考古发掘广泛运用多学科、最新科技研究技术和方法树立了我国考古工作新的里程碑。

不少网友发现三星堆出土的面具形状与大家印象中的中国文化似乎不一样,于是纷纷讨论起关于“三星堆是否为外星文明”的问题。对此,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带着专家观点作出了回应:地地道道的“中国出品”,和外星人没有关系。

三星堆文明答疑

相信网友们只是开了个星际脑洞罢了,并不是真的认为三星堆文化和我国没关系。

至于这种有别于中原地区的古蜀青铜雕像群及其功能的文化源自何处。从西亚到埃及、印度河流域这一地区青铜文明的文化发展来看,以前的古蜀地区应该与古印度之间存在频繁的贸易和文化交流通道。由此可推测出,三星堆遗址所出黄金面具、青铜雕像群文化因素可能就是从这一地区传播而来。

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到底真相如何,还是得让考古学家们继续挖掘、研究,才能知道更多关于三星堆文化的事情。

当然,大家最关注的话题还是“新出土的文物何时向外界展出”,这也是现在游客参观三星堆时问得最多的问题。日前,三星堆博物馆副馆长朱亚蓉表示,已建立一个开放式文物保护修复馆,预计4月试运营,5月18日正式开放。该馆设有文物储藏室、陶器修复室、玉器修复室、金属类修复室、象牙修复室等。届时,大家可以一睹上新文物尊容,了解文物修复与保护知识。

不可否认,三星堆已经火了,因这个话题火爆程度而燃起来的还有一些企图抢注商标的商家,不过这次他们大约是要失望而归了。

原来与“三星堆”相关的商标早就已经被其他人申请注册过了。最早注册“三星堆”商标的是四川广汉市一家棉纺织公司,申请注册时间为1991年7月8日。此后,四川当地不少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三星堆”商标。

“三星堆”相关的商标

如上图所示,截止2021年3月21日,与“三星堆”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共计313个。其中,申请较多的是第29类,第30类,第31类。

虽然申请记录不少,但实际却有上百多件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状态,绝大多数是期满未续展的原因。

根据申请时间来看,在2000年之前,官方机构并没有对三星堆的商标申请工作给予重视,从而导致有很多企业抢注三星堆商标。

其中,四川正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便在06类、16类、35类等申请多个“三星堆”商标,随后又成立四川广汉三星堆艺术品有限公司,将正联实业旗下的多个“三星堆”商标转让至该公司旗下。

有点意思的是,这两家公司均属同一人——胡某某。据了解,胡某某发现市场没有销售三星堆的纪念品商家,也没有企业注册三星堆旅游服务和纪念品开发方面的商标,因此他在1999年筹资两万注册了多个三星堆商标,其围绕旅游服务和艺术品开发、纪念品等扩大三星堆商标注册范围,然后开公司销售很多以三星堆相关文物为原型的旅游纪念品、装饰品、酒杯酒瓶、陶瓷器皿、金属平面画等。

由于这类产品销路颇广,很多旅游单位、企业会有团体订货,甚至政府部门也拿胡某某的产品送给外宾。久而久之,胡某某还真是赚了不少。

胡某某曾在2004年的一次采访中透露过,2003年公司营收300万,2004年有望营收600万。由此推断,胡忠军当年2万注册三星堆商标的回报必定超千万。

看来现在的“三星堆”商标价值已有千万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正联实业和广汉三星堆艺术品两家公司旗下的商标均为无效状态,无效原因大多为期满未续展,并且胡某某名下的这两家公司,当前工商登记状态均为“注销”。

俩公司已注销

那么多商标处于无效状态,多半是没办理续展手续。

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其次,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所以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

也就是说,他人抢注的“三星堆”相关商标无效后还有1年保护期,只有在宽展期及保护期都失效后,其他人才能享受注册的权利。

不止三星堆,稍有些知名度的文物因为都有着较高的商业价值,总会被他人抢先注册。这也就造成了当市场主体在其商品和服务上标有文物商标时,许多不知情公众会混同文物与商品、服务的关系。即便公众知情,但文物的知名度也会影响公众的注意力及下意识选择。

比如“马踏飞燕”“兵马俑”等一系列已被企业或个人抢注的国宝商标,多已为其注册人带来极高利益。

“马踏飞燕”“兵马俑”等商标遭抢注

其实由博物馆相关商标注册的管理工作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博物馆相对其他市场主体所特有的公共属性,其所注册文物商标的商业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会让位于社会价值。

虽说这次因为三星堆话题的热度让我们发现相关商标竟早已被他人抢注的事实,但好在博物馆这边及时醒悟了过来。

这不,后来广汉市相关政府部门牵头,多次就“三星堆”商标开展会谈,希望这些早期申请三星堆商标的权利人可和三星堆管委会共同开发、管理三星堆商标,或者作价转让。尽管当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成果,不过蜗牛纳通过商标检索发现,如今“三星堆”相关已注册商标基本已掌握在三星堆博物馆手中了,目前共计144件,指定使用在06类、14类、35类、36类、41类、43类等多个类别上,且多数商标已成功注册。

三星堆博物馆申请注册的“三星堆”商标

对于非官方注册的文物、遗址等商标,或许博物馆可根据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提出商标异议。

因为明显具有使相关公众将其产品与知名博物馆产生关联的主观目的,在客观上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并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总之,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如果被随意注册而成为商家牟利的工具,那么将会影响文物古迹的艺术魅力和巨大价值。蜗牛纳认为这种抢注商标的乱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毕竟有的文物古迹已经成为当地城市名片。

所以,蜗牛纳建议当地博物馆、相关文物保护小组,文物古迹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应该主动行动起来,可成立专门对商标统一注册、统一规划的官方机构,再制定授权使用办法,加强公共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避免文物类商标落个人囊中。

上一篇:最高3万元,南海区2021年上半年注册商标奖励开始申报啦!
下一篇:国知局:重点打击这10种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