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申请】什么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发布时间:2017-07-25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是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其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会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会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会在实质审查过程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