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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21桂林市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一: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均可依本法申请资助及奖励。
2.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且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3.资助范围是当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国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费用。
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按规定缴纳专利相关费用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
5.专利申请权权属明确。
6.优先资助发明专利的申请、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和列入国家、自治区、市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申请。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代办处开具的缴费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注:发明专利需同时提交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代办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5.单位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个人申请的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二、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
2.奖励范围是在当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
3.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必须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及其首页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三、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
2.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发明专利年费收费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及其首页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发明专利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qita/20171221/1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