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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21

桂林市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一: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均可依本法申请资助及奖励。

2.申请资助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且具有市场应用前景。

3.资助范围是当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国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费用。

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按规定缴纳专利相关费用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

5.专利申请权权属明确。

6.优先资助发明专利的申请、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和列入国家、自治区、市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申请。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代办处开具的缴费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注:发明专利需同时提交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专利代理机构开具的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各地代办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5.单位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个人申请的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二、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

2.奖励范围是在当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

3.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必须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及其首页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三、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

2.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发明专利年费收费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及其首页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办理证明,同时提交经办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3室

(四)办理时间

夏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冬季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电话

0773-2824551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发明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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