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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专利申请奖励2万

发布时间:2017-10-10

近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天津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开发区内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相关奖励,包含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以下是相关奖励的详细介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一:专利申请奖励

给予国内专利授权奖励。其中: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

给予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2000元奖励。

给予国内发明专利年费奖励。自获得专利授权年度起,按照国内发明专利实际缴纳年费的50%给予连续10年的扶持。

给予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在中国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每件1.2万元奖励。

给予授权的国外专利每个国家每件2万元奖励,每件最多奖励2个国家。

二: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给予企业或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奖励。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奖励

三:知识产权保护奖励

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区内企业或机构在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实侵权指控时,开展维权行动并获得成功的,根据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每个案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励

对于以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获得纯信用贷款或类信用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给予5%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其他类型贷款的企业,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每年给予5%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五:专利获奖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开发区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天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奖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六: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给予上年度协助开发区企业或机构完成专利申请数量在1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其中:

对其为开发区企业或机构代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获得授权的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代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对其为开发区企业或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在中国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对国外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

对在区内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对在区外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七:专利创造奖励

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或机构上年度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专利创造绩效考核,对绩效突出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考核标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创造考核标准

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或机构上一年度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奖励标准

累计总分在100分以上的,奖励5万元。

累计总分在200分以上的,奖励10万元。

累计总分在300分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以上就是天津经济开发区部分知识产权的奖励,奖励实施日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有效期3年。

编辑:冰亚@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qita/20171010/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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