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21重庆渝北:通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在《重庆市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第二章“范围和标准”第六条“专利资助和奖励标准”(二)专利奖励标准中明确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附:(二)专利奖励标准
1.对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2.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自主核心发明专利转化运用的企业,经组织专家对转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同一项核心发明专利只享受一次。
5.对获得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采取“以补代奖”的方式,按贷款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对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登记费、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给予50%的补贴,每笔贷款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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