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一次性资助5万元
发布时间:2017-11-24广东汕尾市: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一次性资助5万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函〔2015〕266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印发的《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量和质量的意见》(粤知规〔2015〕47号)、《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21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6〕69号)、《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汕尾发〔201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汕尾市指定的《汕尾市专利促进工作实施办法》对知识产权贯标明确规定:
通过资助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鼓励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
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
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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