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通过认证奖励20万
发布时间:2018-02-02
	深圳市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通过认证奖励20万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一)政策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鼓励企业推行G3/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贯标工作”),对参加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宝安区(不含龙华新区、光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GB/T29490-2013)认证证书,证书仍在有效期内,认证地址必须包括深圳市宝安区内地址;
3.企业之前未获得此项资助;
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三)资助范围与标准
对参加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助;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工作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按照企业获得贯标认证的时间先后以及申报资助受理日期的先后顺序,每年资助不超过10家企业。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四)申请材料
1.《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CGB/T29490-2013)认证证书;
4.上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
5.在申请日之前二年内未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机关处理,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未发生虚报、冒领资助情形的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A4纸规格纸质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提供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按上述申请材料顺序进行装订,封面、有关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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