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堂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参与实施资助2万元
发布时间:2018-02-24
东莞市中堂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参与实施资助2万元
1、东莞市中堂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标准
对知识产权给予奖励。
(一)企业获得专利并且应用在生产上,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0元;获得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50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初审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7500元(同一专利最多奖励2个地区)。该项资助最高额度5万元。
(二)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专利金奖”、“广东省专利优秀奖”、“东莞市专利金奖”、“东莞市专利优秀奖”的企业,每件获奖专利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
(三)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
(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对参与和实施“贯标”(贯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给予每家2万元的奖励。
(五)对于同一年度内代理我镇的授权专利数量在50—99件、100—199件和2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和3万元奖励。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合计数须占50%以上。
(六)对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开展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解决融资需求,加快专利技术的实施,实现专利的价值。根据企业融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50%比例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2、东莞市中堂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依据
《中堂镇关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奖励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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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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