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6厦门市同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新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厦门市同安区政府制定了《厦门市同安区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厦门市同安区知识产权贯标的奖励标准。

在《厦门市同安区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明确规定:
鼓励各单位参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费用补贴。
即:厦门市同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5万元。
附:厦门市同安区相关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厦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厦门市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被评上厦门市专利奖的,其中:特等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15万元;一等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2万元;被评上外观设计金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5万元;被评上外观设计优秀奖,每项给予奖励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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