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经开区高新奖励(20万)及专利资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2020年长春经开区高新奖励(20万)及专利资助申报通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长经技管〔2020〕64号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企业:
关于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企业:
为加快推动经开区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我区财政专项资金在企业扩能升级改造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结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长经技管规〔2019〕1号),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鼓励重大工业项目落位和企业转型升级
围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做大做强,主要在扩能升级、重点增量企业事后奖补等领域扶持企业发展。
1.扩能升级改造。在经开区内成功开展技改扩能的工业企业;
2.申报管理创新奖。2019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且保持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或2019年年产值亿元以上,且保持同比增长的世界500强企业;
3.2019年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4.2019年新获得新药证书、相关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
5.2019年年产值10亿元以上且新增省外主机厂配套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6.新落位的重大工业项目。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从土地摘牌之日起1年(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2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以上的企业。按投资协议约定时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并正式投产的企业;投产后按投资协议约定时限达到约定经营指标的企业。
(二)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围绕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产业转型基础、持续发挥服务业对经济指标拉动作用。
1.符合经开区服务业产业规划和认定标准的企业总部、总部经济载体、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
2.云计算和软件信息产业;
3.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4.检验、检测、认证、信用评估等第三方服务产业;
5.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超1亿、5亿、10亿、20亿且年增长率达10%以上的规模和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内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
6.2019年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支持创新创业
1.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首次认定的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2019年新获得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
对新获得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按长春市专项奖励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
3.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市级研发(技术)中心;
4.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资金支持且于2019年验收合格的企业。(不包含获批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项目);
5.获得2019年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
6.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引进或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企业并通过认定的重点产业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7.已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中2019年首次营业收入突破500万元的入孵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上重点扶持方向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在长春经开区(包括综保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数据统计的企业;
3.申报单位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鼓励重大工业项目落位和企业转型升级
1.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2.申报扩能升级改造;管理创新奖;2019年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奖励;2019年新获得新药证书、相关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奖励;产值10亿元以上新增省外主机厂配套企业补贴,企业按属地原则,经开北区(包括兴隆山镇)和经开南区(包括专用车园区)分别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服务一局和项目服务二局;
3.促进新重大工业项目落位:符合条件的新重大工业项目,分别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招商部门进行初审。
(二)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1.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2.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文档,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格式文档内,报送至三产发展办公室。
(三)支持创新创业
1.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2.申报第2条“2019年新获得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场监管局;
3.申报第1、3、4、5、6、7条政策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经济发展局(科技)。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本通知重点支持方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但在政策范围内,2020年5月20日后,新发生或非重点支持方向企业(项目)可即时申报。
2.确保项目质量。企业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3.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收回奖励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对列入支持名单的企业,五年内不得迁离经开区;如确需迁离的,须全额退还所得补助和奖励。
5.同一对象的奖项不可兼得,按额度最高的奖项执行。
6.所有材料统一封面(附件1),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并骑缝。
五、主要部门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局:孙博(工信),联系电话:84653200
刘影(科技),联系电话:89960507
市场监管局:赵峰,联系电话:13384317561
商务局:黎力,联系电话:81880197
项目服务一局:赵威,联系电话81880202
项目服务二局:王妍,联系电话84809670
三产发展办公室:王平,联系电话84634662
附件:1.项目申报封面
2.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类项目申报要求
3.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奖励申报要求
4.支持创新创业申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