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安阳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2
	河南省安阳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规范安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安阳市制定了《安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关于安阳市专利资助的规定。
安阳市专利资助奖励标准:
知识产权创造。主要包括资助单位和个人国内外获权专利、开展专项激励活动等项目。已获得省、县(区)专利资助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标准:(1)每件获权国内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2)每件获权国外发明专利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向3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
专利奖励。主要包括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安阳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
1.对获得国家专利奖的本地获奖者给予相应奖励。其中,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获奖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资金奖励的,市级不再重复奖励。
申报条件:依据国家相关表彰文件。
2.对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安阳市优秀专利和优秀发明人,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安阳市优秀专利奖,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安阳市优秀发明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申报条件:依据市政府《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表彰文件。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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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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