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3
湖南长沙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提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激励创造,长沙市制定了《长沙市知识产权补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长沙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国内专利申请与授权补助标准
(一)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后,按1000元/件给予补助;获得授权后按3000元/件给予补助。其中驻长高校申请发明专利的,由发明人申报,按1000元/件补助给发明人;获得授权后,由单位统一申报,按3000元/件补助给单位。
(二)国防专利经解密后转为普通专利的,按照4000/件的标准补助给专利权人。
(三)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利权的比照国内专利补助标准执行。
PCT申请与授权补助标准
(一)申请人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后按5000元/件标准补助;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专利授权后追加补助5000元/件。(同一专利在上述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最多补助五次)。
(二)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部门补助的,不再给予补助。
著作权补助标准
补助费用按照著作权人实际交纳的登记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申报人为单位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80%给予补助;申报人为个人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100%给予补助。
(二)系列作品只补助第一件作品。
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补助标准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国内发明专利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后,按2000元/件标准补助,获得授权后追加补助3000元/件;申报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按800元/件标准补助;申报国外专利补助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同时符合本细则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一件专利只享受一种类型的补助)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注册商标费用补助的,按照国家商标局收款凭据实际费用给予补助,不同类别产品注册同一商标的只补助一次。
(三)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著作权登记补助标准参照第六条规定。
利代理补助标准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按100元/件的标准给予补助,获得授权的按200元/件的标准给予补助(代理PCT按代理发明专利同一标准执行)。
以上就是湖南长沙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政策,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najieip进行免费咨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7/1123/1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