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4湖北省宜昌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提升全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和水平,宜昌市知识产权局和宜昌市财政局制定了《宜昌市专利奖励管理办法》,明确的规定了宜昌市专利资助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
(二)PCT专利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
(三)对年发明专利申请量5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10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四)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或中国星级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全国星级代理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对全市新引进、新成立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完成代理发明专利申请500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信誉度良好,发明专利代理量增长较快,且每年发明专利授权量300件以上的专利服务机构,奖励10~20万元。
(七)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八)对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九)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级验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十)对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较高科技含量,并积极实施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产业化资金支持,单个项目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对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并成功还本付息的企业,自贷款之日起2年内给予融资成本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二)对本市专利权人获得国家或省级专利奖给予配套奖励。对获评中国专利金奖的奖励30万元,获评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0万元。对获评湖北省专利金奖的奖励10万元,获评湖北省专利优秀奖的奖励5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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