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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5湖北省咸宁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提高全自主创新能力,湖北省咸宁市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咸宁市专利申请资助的奖励标准。
具体是:发明专利申请企业奖励1000,个人奖励500;发明专利授权奖励5000。
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第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
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1000元或个人500元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000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以上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7/1205/1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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