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1
安徽省蚌埠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安徽省蚌埠市制定了《蚌埠市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蚌埠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
在《蚌埠市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资助标准”中明确规定:
(一)国内专利: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件资助3000元;授权后,资助前5年的年费,每年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年费收费发票据实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二)国外专利:每件专利每个国家资助10000元,每件专利资助最多不超过2个国家。
(三)本市在校学生申报的国内专利,实行专利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全额资助。
第十一条“对当年申报专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中规定:
(一)当年专利申请量在10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申请量30%以上的企业及个人,给予6万元奖励。
(二)当年专利申请量在6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申请量35%以上的企业及个人,给予4万元奖励。
(三)当年专利申请量在4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申请量40%以上的企业及个人,给予2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代理人在本市成立专利代理机构,鼓励市外专利代理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或在本市设分支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每代理成功(获得授权)1件发明专利,奖励400元。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奖励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蚌埠市专利代理汇总表;
(二)经本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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