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1

安徽省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安徽省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马鞍山市制定了《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办法》,明确规定了马鞍山市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

在《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办法》中对于专利资助是这样规定的:

本市专利权人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需电子申请),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非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本市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起超过7年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

本市代理机构当年代理本市申请超8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00件的(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资助10万元。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家和20万元/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家和10万元/家。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项和30万元/项。获得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项和10万元/项。

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质,并在本市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服务两年以上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获得国家认可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内审员资格、专利工程师高级以上职称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综合摘录整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7/1211/1548.html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安徽省淮南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下一篇:江苏省盐城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