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26杭州市下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杭州市下城区制定了《下城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杭州市下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
在《下城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资助标准”第八条“知识产权创造”中明确规定:
1、发明专利: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其他单位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市级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自然人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
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每件专利限最多在两个国家的奖励申请。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
2、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其他单位和自然人获得国内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权每件除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外,另资助1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每件资助500元。
4、对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增加5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维持第4—9年度年费的给予当年度年费资助50%,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个企业年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凭缴费收据作为领取资助的凭证。
6、对零专利企业新授权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
7、对我区企业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资助2000元。
8、企业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资助1000元(同一软件升级不重复资助);对获得省软件产品登记认证的,每件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级年度优秀软件产品奖励的,每项资助5000元。
9、推进技术标准研制。对企业新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修订并替代国际、国家技术标准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单位或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企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获省科技成果证书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项)。
以上就是杭州市下城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了解更多杭州市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官方微信公众号(najieip)进行查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2017/1226/1716.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