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平市政和县2019年专利奖励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各专利权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我县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政和县专利奖励规定的通知》(政人综〔2017〕17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标准
从本年度开始,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国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0元。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属职务发明的,每件给予2500元奖励,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有一件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属非职务发明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属职务发明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有一件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
(四)通过PCT途径向外国(地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0元奖励,最多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
属职务发明的,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非职务发明的,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专利奖励不超过5万元。
同一发明人既有职务发明又有非职务发明,超过限定额度的,按一种奖励办法执行,以最高额度予以奖励。
一、申报条件
(一)2019年度获得授权、且在申报时仍有效的专利;
(二)2019年度购买的发明专利;
(三)符合《政和县专利奖励规定》(修订)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政和县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年费缴纳凭证或免缴证明
(四)购买的发明专利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供专利证书、著录变更材料、购买转让发明专利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为多人的,分别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带有本人签名的传真件)。www.bjnajie.com
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由法人代表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由专利权人在复印件上签名;专利权人为多人的,由第一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中专利权人姓名排名先后为准)提出申请,其余共有专利权人也均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其余共有专利权人若无法签名,可提供授意委托函,委托第一专利权人代理。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凡属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一经发现将全额追回已领取的专利奖励资金,对新申请的专利奖励不予受理,并将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利权属不明晰的,奖励资金暂缓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少军
联系电话:3320869
联系地址: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10室
电子邮箱:zhzscq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