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州市仓山区2019年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相关阅读:
贯标奖励3万元,福州市闽清县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暂行规定
关于办理201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
仓山区2019年度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自2020年6月9日开始受理,现就2019年仓山区授予专利权奖励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金标准:按照2014年修订的《福州市仓山区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执行,同时根据“闽知规〔2018〕30号”文件要求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奖励不予以发放。
对辖区内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和300元的奖励。
对辖区内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奖励。对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或地区(组织)专利机构授权的同一专利,奖励最多不超过两次。
二、授权专利奖励办法流程:各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材料,由我局审核后,向区政府申请,经区财政局核准后予以集中发放,发放方式为:企事业单位专利授权人采取对公账号转账,个人专利权人采取专利权人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汇转。
三、授权专利奖励受理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9日。
四、提交材料:
(一)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
1、专利资助和奖励受理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知识产权证书原件(现场查验)
4、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企业获得“2019年专利资助和奖励”金额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财务三联章。
(二)、个人专利权人
1、专利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如非专利权人本人申报,需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3、银行账户复印件一份,并附上联系人电话。
4、知识产权证书原件(现场查验)
5、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境外发明专利
1、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报告
2、国外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翻译件一份)
3、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受理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楼 知识产权与质量发展科
联系人:陈琼 83011382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