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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01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市天河区关于知识产权相关的资助奖励内容,该内容摘录自20201113日印发的《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

(1)国内发明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职务发明专利资助3000/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资助500/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3000/件;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500/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2000/件。

(2)国外发明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25000/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5000/件,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0元。

(3)PCT专利申请奖励。对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专利权人,职务申请人资助10000/件,非职务申请人资助5000/件。

支持知识产权有效运用。

(1)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对上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按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20%,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补贴。

(2)专利综合运用奖励。每年遴选7个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开展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评审通过后,企业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

对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主管部门登记的专利转化交易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合同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给予优质专利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

专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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