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资助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PCT专利奖励3万元,浙江乐清市修订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4

原政策相关链接:

浙江省乐清市:专利申请资助3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2万元

申请资助找纳杰
乐清市
财政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修订《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专利工作政策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经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20〕93号)文件作如下修订。

将“第四条 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及标准”第(一)款 授权发明专利奖励有关内容调整如下:“授权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专利权人是法人单位(不包含咨询服务类企业)的每项奖励1.5万元;专利权人是个人、咨询服务类企业的每项奖励1万元,每年最多不超过10项;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并获得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万元;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并获得其他国家、地区(不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按一项计。”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3年4月30日。授权日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的发明专利奖励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附:关于修订《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图解

关于修订《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图解

更多地区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进行查看。

专利资助

上一篇:最高资助5万元,河南省2021年度国外专利资助申报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黔东南州专利补助的通知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