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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4

辽宁省丹东市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制定了《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丹东市发明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
 

辽宁省丹东市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2000元补助资金,首次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50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向外国国家(地区)申请专利授权且无纠纷的外国专利,给予1万元补助资金;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

同时,《丹东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还对以下内容有奖励: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支持各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需求,推动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对新获批的省级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单位,补助20万元;支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骨干企业、三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单位承担本级科技计划。

以上就是辽宁省丹东市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了解更多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国际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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