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上海市虹口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2虹口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标准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对作为专利第一权利人的单位或个人,经认定,新获得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每件给予5000元的资助;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资助;新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的,每件给予500元的资助;新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资助。专利申请时本区已给予的资助部分,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每单位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个人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上海市星级诚信创建企业”的,按每星级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创新产品市场培育。对获得“上海市专利新产品”、“国家或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每项给予10万元的资助,同一项目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对列入当年“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人才带技术、项目、资金在虹口创业,入住本区创新创业载体的,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年租金的80%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按每项商标,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同一商标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对通过复评的企业,按每项商标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园区”、“上海名牌产品/服务/上海知名品牌示范园区”称号的企业,按每项标识,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评的企业,按每项标识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上海市装备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同一标识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
虹口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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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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