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专利咨询

您的位置:主页 > 专利咨询 >

厦门市专利补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6

厦门市专利补助(资助)奖励政策

1、厦门市专利补助(资助)奖励政策依据

《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市专利补助(资助)奖励政策

2、厦门市专利补助(资助)奖励范围标准

(一)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7000元;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

(二)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元;

(三)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600元;

(四)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并获受理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要求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每件资助5000元;

(五)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效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获资助额度最高可达到100万元;

(六)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多件外观设计专利合案申请的,按一件给予资助;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获资助额度最高3万元;

(七)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专利发明人1000元;对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且发明人或设计人为在校学生的,每件奖励学生发明人或设计人500元;

(八)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首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1万元/家奖励;对小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首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给予1000元/家奖励。

前款第(一)——第(八)项所列专利资助及奖励申请,应当在该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一年之内申请,维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资助申请除外。

3、其它注意事项

小微企业是指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对申请获得核准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项目资金领取通知30日内办理专利专项资金领取事宜。逾期不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lsb/2239.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猜您想知道:

知识产权维权费用

美国商标注册费用

北京注册商标代理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专利贯标认证费用

上一篇:美国商标注册了解一下,费用仅需3100RMB
下一篇:霍金从地球“跳槽”去了上帝那里,但他留下了知识产权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