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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25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1.奖励专利创造。每年对上一申报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以下奖励:
(1)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申请奖励5000元/件;
(2)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实用新型专利奖励600元/件;
(3)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外观设计专利奖励300元/件;
(4)美国、日本、欧盟国家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件,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奖励8000元/件。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外发明专利的限计2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
(5)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奖励5000元/件。
以上(2)—(5)项限奖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
对全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按国内(含港澳台地区)每件外观设计专利计1分、每件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实用新型专利计2分、每件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计15分、每件PCT专利申请计15分、每件国外发明专利计20分(限计2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的标准计分,对全区计分前十位的单位给予专利创造突出贡献奖,其中特等奖1名奖励5万元、一等奖2名各奖励3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0.5万元。
2.实施专利“灭零倍增”培育资助计划。专利申请“灭零”企业培育服务资助:在上一年度之前没有有效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下,当年成功申请了1—3件(含3件)专利的,按实现“灭零”单位数给予专利代理机构500元/单位培训辅导资助;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下,当年成功申请了4件以上专利的,按实现“灭零”单位数给予专利代理机构1000元/单位培训辅导资助。专利申请“倍增”企业培育服务资助:在上一年度申请1—5件(含5件)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下,本年度成功申请的专利数增长1倍以上的,按实现“倍增”单位数给予专利代理机构1000元/单位培训辅导资助;在上一年度申请6件以上专利的,在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下,本年度成功申请的专利数增长1倍以上的,按实现“倍增”单位数给予专利代理机构5000元/单位培训辅导资助。
3.鼓励申报上级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5万元;获得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3万元;获得市级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每项配套奖励3万元。上述专利(设计)原则上应在本区企业应用。
政策依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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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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